以合伙企业名义投资上市公司获得的分红,是否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留言时间:2020-04-02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以合伙企业名义投资上市或新三板公司获得的分红,是否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4-03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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