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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原营业范围没有物流仓储,假设不增加仓储物流的功能,开票系统可以开什么代理服务费?

原营业范围没有物流仓储,假设不增加仓储物流的功能,开票系统可以开什么代理服务费?

留言时间:2021-02-24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我公司的经销商,在京东平台开店铺,京东的仓储物流是统一要跟我公司结算(强制的),但是这笔钱,我们要从经销商收回了。京东会开具仓储物流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应该开什么服务给经销商比较合适?

原先营业范围没有物流仓储,金额大了,是不是需要增加营业执照范围。假设不增加仓储物流的功能,开票系统可以找到什么代理服务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2-25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4.物流辅助服务。

  ……(6)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

  8.商务辅助服务。

   ……(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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