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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税务局安阳税务所: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后的通知!对浙江XXX能源有限公司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安阳税务所对浙江XXX能源有限公司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3  15: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浙江XXX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安阳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2021年3月3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安阳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安阳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浙江XXX能源有限公司:

事       由: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依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通知内容:你单位取得的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详见清单)应按照规定作如下处理。

1.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尚未申报消费税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增值税、办理退税或者消费税抵扣;

2.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在收到本通知书的当期(税款所属期)作进项税额转出,于次月(季)申报期申报缴纳税款;

3.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交回已退税款;

4.已经申报抵扣消费税的,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补缴消费税。

如你单位对税务机关认定的上述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并提交业务合同、银行凭证、运输仓储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你单位申请与否并不妨碍上述1至4项税务处理的执行。拒不执行本通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执行强制措施。

如你单位对本通知存有异议,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安阳税务所

2021年3月1日

取得异常凭证清单(税乎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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