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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企业给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但原发票无法收回该怎么办

企业给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但原发票无法收回该怎么办

留言时间:2021-06-23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企业给客户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发生部分退货需开具红字发票,但由于某些原因,公司确实无法取得原发票,该如何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6-25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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