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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无形资产摊销2年

无形资产摊销2年

留言时间:2021-07-20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财税[2012]27号: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里面的企业适用所有企业还是只适用软件产业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1-07-26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规定:“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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