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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实际纳税人赡养着岳父母为什么不能享受个税抵扣?

实际纳税人赡养着岳父母为什么不能享受个税抵扣?

留言时间:2022-03-04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老婆文化程度低,没工作。岳父母年迈不能自理,我一个人要背负高额房贷、养小孩、负责家庭日常支出、还房租。重要的是还要赡养两个年迈的岳父母,我自已的父母马上也要迈入60岁高龄要被赡养, 压力大到喘不过气来,却不能享受赡养老人的个税抵扣? 国家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这种情况下,年轻人痛苦不堪的情况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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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3-10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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