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自然人税收服务辅助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2 17:35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自然人税收服务辅助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211236
项目名称:自然人税收服务辅助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自然人税收服务辅助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升级自然人税收服务辅助管理平台(经营所得辅助管理功能、个人股权转让服务管理功能),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6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70956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73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1061828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子野,陶云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30,81061831
质疑联系人:康勤勤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3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浙江省税务局自然人税收服务辅助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招标文件.docx
以下内容为摘录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这是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全面落实《意见》,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破解个人股权转让和经营所得征管风险两项难题,健全以 “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通过升级自然人税收服务辅助管理平台,全面强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管理,优化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我省个人所得税综合治理水平。
(二)项目介绍
1.经营所得辅助管理功能
建设经营所得辅助管理功能,实现经营所得税收数据“一人式”智能归集,全面归集经营所得自然人月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和汇总申报申报、未申报、欠缴等数据,提高日常税收征收管理效率。建立应税所得率、成本监控等指标,对经营所得征收方式、申报准确性等方面开展全面监管,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管,全面提升经营所得风险事项管理水平。
2.个人股权转让服务管理功能
为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股权转让办税流程,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税资料线上集成受理,线上传递完税信息,实现两部门实时信息共享。针对股权转让审核流程,通过设立风险指标模型,开展机审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分类分级智能化监管体系,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全面防范股权转让环节的税收风险,实现股权转让链条式动态管理。
(三)主要功能要求
1.经营所得辅助管理功能需求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数据归集
抽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金三核心征管系统、金三个税系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登记、申报、缴税数据,实现一人式智能归集。
(2)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数据试算
按业务规则实现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数据试算,可支持生成《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B表)》预填申报数据。
(3)经营所得汇总申报数据试算
按业务规则实现经营所得汇总申报数据试算,可支持生成《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C表)》预填申报数据。
(4)经营所得汇总申报税务机关预判
按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多处经营所得汇总申报表》汇缴期后汇总地预判规则。
(5)经营所得一人式档案查询
提供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一人式查询。包括“A表申报”、“B表试算、申报”、“C表试算、申报”。系统提供经营所得一人式权限控制功能,充分保证经营所得一人式数据访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包含特定税务机关直接访问,线上审批访问等。
(6)经营所得被投资单位一户式档案查询
提供被投资单位一户式相关数据查询。包括投资单位基础信息、投资方(合伙人)信息、被投资单位税款入(退)库记录、投资人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等。
(7)经营所得不得核定征收预警监控
根据政策规定,对不得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进行预警监控。
(8)经营所得核定应税所得率预警监控
针对“核定征收”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对应税所得率不合理的进行预警监控。
(9) 查账征收预警监控
针对“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对利润总额/收入总额的不合理值等疑点进行预警监控。
(10)征收方式变更的预警监控
针对征收方式调整异常变动的情况进行监控。
(11)其他日常管理查询统计表
建立“上年核定企业清册”、“当年核定企业清册”、“经营所得按月申报疑点企业清册”、“未申报企业清册”、“欠缴企业清册”、“收入异常”等查询表。
(12)嵌套层合伙企业风险监控
根据上下层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对上层企业未申报、少申报等问题进行风险监控。
(13)被投资单位标签应用
可以使用定制的“被投资单位特定标签”,在经营所得管理功能中进行标签筛选。
(14)被投资单位网格化管理员配置
系统支持配置及动态调整被投资单位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员可默认配置为被投资单位税收管理员,也可以调整为其他指定人员。
2.股权转让服务管理功能需求
(1)税务人端信息采集
税务人端建设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涉税事项申报功能。包括填报被投资企业信息、确认变动前股东信息、填报股东股权转让信息、填报特殊交易类型信息、确认变动后股东信息、录入信息报告承诺等。
(2)市场监管信息交换
建立税务市场监管新交换通道。税务端部署“传递股权变更申请信息”、“传递股权变更申请状态变化”、“股权变更申请税务状态查询”等接口。
(3)股权转让风险扫描
建立股权转让风险扫描指标模型库。包括股权转让金额校验、股权转让价格与资产份额比较、股权转让价格与股权原值比较、转让方信息校验、受让方信息校验、分期纳税未到期校验等指标。
(4)股权转让规则配置
包括风险指标阈值启用状态配置、风险分级规则配置、审核待办任务配置等。
(5)股权转让分级审核
股权转让分级审核包括:股权转让信息分级审核机审、初审、复审、终审等。
(6)股权转让申请审核查询
提供股权转让申请信息及税务审核清册查询功能。
(7)股权转让申请预填及关联申报
系统根据纳税人股权转让申请信息与税务审核结论,自动生成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预填申报数据查询。税务大厅人员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时,可查询预填申报数据,确保大厅申报与审核结论的一致性。此外税务大厅人员,可以在完成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后,进行申请信息与申报记录的关联,以便后续能够自动监测完税入库情况。
(8)股权转让申报完税监控
提供个人股权转让申报完税监控。
(9)股权转让台账及链条式动态管理
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提供一人式、一户式股权电子台账等查询功能,实现股权转让链条式动态管理。
(10)股权转让风险事项监控
对股权交易频繁、增资减资等事项建立监控指标,形成风险疑点。
(四)项目执行标准
根据系统建设规范化原则,税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应符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发改高技[2017]1272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GB/T21063等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