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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网络主播平荣因对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的税款和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的税款处0.6倍罚款,计20260669.36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荣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稽罚〔202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偷税;未按规定申报

违法事实: 1.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税款。2.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的税款和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的税款处0.6倍罚款,计20260669.36元。

罚款金额(万元): 2026.0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1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46Q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46Q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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