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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税务局:保险代理公司没有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无法提供保险营销人员的个人收入资料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7216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661***721

法定代表人: 吴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102********481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佛税一稽 罚 〔2022〕 4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8年至2019年期间,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支应付个人劳务佣金,再支付保险营销人员佣金100077776.66元,其中:2018年40012615.74元,2019年60065160.92元。你公司将保险佣金下发到财务助理或团队助理私户,再由财务助理或团队助理私户发放至各团队长私户,管理只到团队长一级,支付佣金也只支付到这一级。由于缺乏管理,你公司对团队长以下的从业人员及佣金支付情况毫无掌握,无法提供保险营销人员的个人收入资料,因此没有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既没有如实报送代扣代缴报告,又没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正确履行代扣义务,构成了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905096.99元处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罚款金额543058.19元(其中:2018年182679.63元,2019年360378.56元)。

罚款金额(万元): 54.30581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4-2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2490P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2490P

地方编码: 440600

备注: 4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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