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案例 > 广东  >  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提供报关单收汇凭证

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提供报关单收汇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穗南税进税通〔2022〕008号

发布时间:2022-06-08 17:23: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广州好易旺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信用代码:91440101MA5CNKU59H):

事由:提供收汇凭证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进行检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通知内容: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起5天内提供以下报关单的收汇凭证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进行检查。

联系人:钟国淼(020-32269236)   余惠珍(020-32269237)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