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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稽查人员在你公司的经营场所实地检查时发现一份合同书和两份收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7Q2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3***Q2

法定代表人: 余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30181********871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肇税二稽 罚 〔2022〕 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在检查所属期间存在账外经营取得营业收入,且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造成2022年2月(税款所属期)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69,026.55元(600,000.00÷1.13×13%)以及2022年4月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款69,026.55元。检查人员在你公司的经营场所实地检查时发现一份合同书和两份收据,经进一步核实确认上述合同书、收据为你公司2022年2月份销售25套使用过的机器人及相关配件并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00,000.00元的业务的有关资料,上述销售收入既没有在账薄上记录确认为收入,也没有依法申报纳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66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2021年第2号)第六条及附件《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5点的规定,你公司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造成骗取留抵退税款69,026.55元的行为属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处少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69,026.55元。

罚款金额(万元): 6.90265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6-2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200MB2D02618B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200MB2D02618B

地方编码: 4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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