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服装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8007D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696***007
法定代表人: 姚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2527********501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税稽 罚 〔2022〕 7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一)固定资产问题 你公司向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设备,收货地址不是你公司经营场地。涉及发票23份,合计金额4,226,177.78元,合计税额627,322.22元,价税合计4,853,500.00元,涉及机器设备70台。你公司支付给宁波慈星公司的款项部分来自于实际收到机器设备的加工厂或无证经营个人。上述23份发票,你公司已抵扣、并将对应的70台机器设备计提了折旧,2018年计提折旧149,339.41元,2019年387,621.04元,2020年640,338.83元。你公司将不属于自己的设备抵扣税款627,322.22元、计提折旧少缴2018年企业所得税37,334.85元,2019年企业所得税96,905.26元,2020年企业所得税96,050.83元的行为是偷税。 (二)虚假备案单证 你公司的151份备案单证,对应的货代公司出具了情况说明,证实载货清单、货物运输单据等单证上的印章并非货代公司印章并确认为伪造的印章。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处罚款5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偷税涉及的少缴增值税627,322.2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1,366.11元,企业所得税230,290.94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49.44896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7-2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D052458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D052458
地方编码: 44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