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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税务局:存在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的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信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4MA527DE00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27DE00

法定代表人: 张志宏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184********213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惠龙税 罚 〔2022〕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该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是做网络上的民宿出租和出租代订业务,客人在网络平台预定住宿和代订服务后,该公司开具发票给客户。因疫情原因,部分业务人员迁到广州办公,发票多在广州开具。2021年1-12月在广州开具发票共411份,开票金额950906.69元;2022年1月-2月15日在广州开具发票86份,开票金额172835.89元。存在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七)项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第十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2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3-1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324MB2D02677C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324MB2D02677C

地方编码: 44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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