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送达公告——蓬江税环市费限改字公告〔2019〕9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
全文有效
2019.8.26
蓬江区新汇美贸易部等300户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人员,本文书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如对《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不服,可自《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视为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视为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税服务厅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行政总汇四楼D区(企业、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咨询电话:3298211
江门市天河东路23号(个体户),咨询电话:3313016
《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领取地址:江门市天河东路23号/江门市五福三街20号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送达公告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
2019年8月26日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送达公告名单(社保催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