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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私人银行账户收取策划销售代理费偷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思源创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4569792348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569792348

法定代表人: 曾敏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102********442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三稽 罚 〔2021〕 9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通过私人银行账户收款的方式,取得熙龙湾项目策划销售代理费收入共13,068,854.00元(含税),上述收入没有在账上列示及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换算为应税收入12,979,942.90元,其中,2015年度3,679,407.29元、2016年度9,300,535.61元。上述收入所涉及的成本费用你单位没有在账上列示,未在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的规定,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共13,068,854.00元(含税),导致少缴税款的行为,依法构成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上述偷税行为,处以少缴营业税500,811.97元、增值税88,911.1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1,280.63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315,501.89元。

罚款金额(万元): 31.55018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1-1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20XH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20XH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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