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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惠州市某复合材料公司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被税务局罚款31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2BW9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2BW9

法定代表人: 鲍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210222********021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惠城税 罚 〔2021〕 5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七)项,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处罚31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2-0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302MB2D03688U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302MB2D03688U

地方编码: 44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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