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2-05-05 13:48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江苏顺安置业有限公司:
因《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审核结论通知)》(淮税二 税通〔2021〕2427号)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员:黄峰 张辉
联系电话:0517-8363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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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5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审核结论通知)
淮税二 税通 〔2021〕 2427 号
江苏顺安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7863306095)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经对你(单位)报送的项目上海康城(项目编号为3208020100001400000)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论通知如下:
1.销售收入:586214769.95元;(普通住宅76683976.37;非普通住宅60388858.4;其他类型房地产449141935.18)
2.核定征收率:普通住宅0.06;非普通住宅0.05;其他类型房地产0.16;
3.扣除项目总金额:357753025.46元;
4.应缴土地增值税:79483191.13元;(普通住宅4601038.58;非普通住宅3019442.92;其他类型房地产71862709.63)
5.减免土地增值税:0.0元;
6.已缴土地增值税:218905.65元;
7.应补(退)土地增值税:79264285.48元;
8.可售建筑面积:95852.71平方米(普通住宅16779.22;非普通住宅13608.64;其他类型房地产65464.85);
已售建筑面积:95852.71平方米(普通住宅16779.22;非普通住宅13608.64;其他类型房地产65464.85);
未售建筑面积:0.0平方米(普通住宅0.0;非普通住宅0.0;其他类型房地产0.0);
9.清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其中普通住宅:3729.4元/平方米;非普通住宅:3729.4元/平方米;其他类型房地产:3729.4元/平方米。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补(退)税事宜。逾期未办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机关(签章)
2021年 12 月 31 日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纳税人,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