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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补缴不动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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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补缴不动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徐税三公告〔2022〕12号

发布时间:2022-10-12 16:18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周金芝、徐厚荣、赵威、周英等四位纳税人:

我单位在税收检查时发现,你在办理房产交易事项时享受了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造成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详见下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15日内到徐州市鼓楼区坝子街中和大厦三楼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税款事宜。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先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转让方纳税人识别号

转让方纳税人名称

权属

转移对象

房屋所属小区

征收项目

征收品目

应纳税额

申报日期

32032319******350X

周金芝

其他住房

云龙区 香榭兰庭

个人所得税

个人房屋转让所得

13280.00

2021/8/2

32030419******4024

徐厚荣

其他住房

鼓楼区 祥和小区

个人所得税

个人房屋转让所得

284.68

2021/8/9

32032319******6055

赵威

其他住房

泉山区 煤建西路

个人所得税

个人房屋转让所得

6900.00

2021/7/27

32038219******0021

周英

住房

经济技术开发区 美的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房屋转让所得

10262.55

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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