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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苏州某公司购买购物卡、手机、衬衫等礼品送客户被税务稽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州税一稽罚[2022]82号

案件名称 苏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事由 你单位2020年度购买购物卡、手机等礼品64744.00元,2021年购买购物卡、衬衫等礼品27686.00元。上述购买的购物卡及礼品都已赠送给客户个人,你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和《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之规定造成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18486.00元。你单位在检查过程中明确表示无法配合税务机关将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补扣入库。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

纳税人名称 苏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P5EJLX7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5EJLX7

法人证件号码 5****************0

法人姓名 赵***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应扣未扣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18486.00元,现已无法补扣补缴的行为处应扣未扣税款1.5倍的罚款计27729.00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09-06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09-0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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