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案例 > 青岛  >  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关于对税款逾期未入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关于对税款逾期未入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对税款逾期未入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4-11  来源: 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关于对税款逾期未入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青黄税公〔2022〕0147号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440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 2022 年 2月申报的税款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税务事项通知书》

2.《2022年2月税款逾期未入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公告送达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2022年4月11日附件: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