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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津税一稽处〔2022〕309号

发布时间:2022-09-29 10: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E74415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309号),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案件执行科(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新泉大厦B座417室)签收《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309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309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9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津税一稽处〔2022〕309号

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74415W)

     我局(所)于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21日对你(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B)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7月26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 违法事实

     经查,你单位无生产经营地点,虚假注册,无社保信息,与上下游企业无银行交易记录,收取上游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后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经核实,你单位不符合正常企业构成要件,认定为假企业。

     你单位在2021年12月-2022年6月期间,未发生真实货物、劳务交易,对下游32户企业开具20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12002100511,发票号码04804241-04804265, 86080009- 86080029,发票代码12002000104, 34469187-34469211, 31768444-31768450, 31768460, 31768463- 31768466, 37810941- 37810963, 44976060- 44976082, 49742332- 49742348, 49761766- 49761769,发票代码12002100111,发票号码00072287-00072306,发票代码12002100211, 发票号码07717506- 07717530, 发票代码12002100611,发票号码59261690- 59261710.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8205063.9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18205063.9元。

     二、 处理决定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认定你单位在2021年12月-2022年6月期间对外开具的20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发票代码12002100511,发票号码04804241-04804265, 86080009- 86080029,发票代码12002000104, 34469187-34469211, 31768444-31768450, 31768460, 31768463- 31768466, 37810941- 37810963, 44976060- 44976082, 49742332- 49742348, 49761766- 49761769,发票代码12002100111,发票号码00072287-00072306,发票代码12002100211, 发票号码07717506- 07717530, 发票代码12002100611,发票号码59261690- 59261710.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8205063.9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18205063.9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印章)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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