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税务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1.9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纳税服务行为,提高税务机关工作效能,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诚信龙江”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就政务诚信承诺如下:
第一,落实税收政策。切实落实减税降费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招商引资,着力培植优势产业集群。
第二,做到办税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政策、执法程序、服务规范、处罚标准、廉政纪律、投诉电话、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
第三,落实即办、限办事项。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实涉税事项即时办结、限时办结。纳税人依申请办理涉税事项,提供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办结;需审批的涉税事项,由办税服务厅按照“前台受理,后台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方式办理。
第四,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税务人员违反本承诺规定者,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按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五,公开监督举报。
廉政监督举报:0457-2129374
纳税服务投诉:0457-2141221
我们将严格履行承诺内容,真诚接受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纳税人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部门(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