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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税金发〔2020〕10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金山区张堰镇社区安全工作站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09-29 沪税金发〔2020〕10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金山区张堰镇社区安全工作站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税金发〔2020〕10号

全文有效

2020.5.6

第十一税务所、第十三税务所、第十四税务所、第十七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以下单位获得上海市金山区2020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上海金山区张堰镇社区安全工作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10116084068546W),起讫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海金山区金台企业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10116MJ5265488A),起讫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海市金山区工商联纺织服装商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10116MJ52594240),起讫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海金山区乐心公益发展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10116MJ5264354X),起讫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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