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6.10
2020年本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减税降费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促进和支持企业发展,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专栏建设,加大公开力度,提高解读质量,加强渠道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全面提质增效发挥积极作用。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修订本市税务系统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逐步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重新制发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
二、规范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统一页面样式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专栏发布的政府信息与网站其他栏目存在交叉的,确保数据同源。
三、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公众需求,持续深化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本市各级税务机关权责清单,集中公示行政执法事项及内容,发布2020纳税服务承诺等。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审查,开展2010-2019年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公文的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转为公开。
四、提高税收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提高本市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质量,对政策决策背景依据、制定过程、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避免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或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进行解读。扩大解读范围,除规范性文件外,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开展解读;注重后续解读,对政策公布或执行后社会关注热点或争议点,进行深度解读、延伸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多元化解读形式占全部解读数量比例不低于50%。
五、强化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办税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更新办税服务项目、全市通办事项、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清单等。逐步推进办税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指南,指南重点要素类别齐全,列明办事条件,提供规范格式文本,内容与实际办税要求一致。
六、提升重大舆情应对能力。密切关注涉税舆论,持续开展舆情监测,提高对社会关注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规范舆情处理流程,强化舆情精准回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要找准风险源头,妥善处理权威发声,在5个小时内作出首次回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升税务部门的公信力。进一步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通过主流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引导。
七、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制定并发布2020年本系统重大事项目录。凡列入目录的事项,应在文件正式出台前,将文件内容和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可根据事项类型,采取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形式专门听取意见;公众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在文件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深化会议公开,从目录中选择重要改革方案、重大举措及重大民生等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局长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年内不少于2次),列席和事项审议情况通过网站专栏公开。
八、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提升网站公开渠道水平,完成网站IPV6升级改造,加大网站普查力度,强化智能搜索和问答功能,加强公开专栏维护,优化“五公开”展示形式,提供文本下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对重要政策在税务总局发布后第一时间转载。注重线下渠道建设,依托办税服务厅开设政务公开服务区域(窗口)或配备有关查阅设备,方便公众查阅公开信息。
九、开展形式多样公众参与活动。进一步畅通网上税企互动渠道,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活动,公开网上调查结果及意见采纳情况。围绕税收宣传月主题,积极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公众参与活动,营造良好的税宣氛围。结合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岗位体验等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增进公众对税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开展本系统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紧密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市局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目录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集中展现、便于查阅,并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各区税务局在税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内容形成区级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发布相关公示公告信息。
十一、做好工作保障和考核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办公室的主管职责,在相关处室设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年内对基层税务局、新进公务员等不同群体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完善本系统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的数据对接。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邀请社会公众、第三方机构等进行专项评议。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要点及相关要求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