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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税徐发〔2020〕48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徐汇区警察协会等8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09-30 沪税徐发〔2020〕48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徐汇区警察协会等8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税徐发〔2020〕48号

全文有效

2020.12.30

各税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徐汇区警察协会等8家单位获得徐汇区2020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徐汇区2020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徐汇区2020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纳税人识别码

单位名称

有效期限

备注

1

51310104MJ499198XL

上海市徐汇区警察协会

2020.02.01-2024.12.31

 

2

52310104054553794M

上海健汇护理站      

2020.01.01-2024.12.31

 

3

52310104072912033G

上海余德耀美术馆  

2020.01.01-2024.12.31

 

4

52310104329566595M

上海同心圆公益发展服务中心 

2020.01.01-2024.12.31

 

5

52310104329536302G

上海徐家汇爱加倍关爱服务中心    

2020.01.01-2024.12.31

 

6

52310104341484971Y

上海香成摄影艺术中心

2020.01.01-2024.12.31

 

7

52310104MJ5003031A

上海徐汇区韵安盖亚文化交流中心

2019.12.01-2023.12.31

 

8

52310104MJ500304X2

上海徐汇国青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2020.01.01-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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