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部门查补税款入库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5]143号
全文有效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部门查补税款入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9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总局要求执行。省局再次强调各级税务部门的查补收入均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级预算收入征缴入库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比例分预算级次入库。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