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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地税发[2005]133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全省地税系统及其所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清查的通知

09-29 陕地税发[2005]133号 我要评论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全省地税系统及其所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清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5]133号

全文有效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全省地税系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精神(中央编办发[2005]25号),按照省编办《关于对省级各部门及其所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清查的通知》(陕编办发[2005]107 号)、《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对吃 “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陕编办发[2005]108号)要求,省局决定对全省系统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现就清查吃 “空饷”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清查的重点是全省各级地税局及所属单位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在编不在岗的;

  (二)已经调离,但未办理下编等有关手续的;

  (三)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拨款的;

  (四)已经死亡,未办理下编及工资、补贴停发等手续的;

  (五)其它形式吃“空饷”的。

  二、方式方法

  这次对吃“空饷”问题的清查,主要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各市局要对本单位和所属财政供养事业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逐一核查。在自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边查边纠,并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堵住漏洞。省局将配合中央和省编办督查组对全省地税系统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自查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各市局的自查工作于11月25日前结束,省局直属征收分局和稽查局的自查工作于11月23日前结束。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查情况一览表,形成详尽的自查报告(参考附件1)。省局直属机构的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一览表于11月25日前上报省局(人事教育处)。

  四、填表说明

  (一)省局机关和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填写附件2、3,表头冠以本单位名称(如: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吃“空饷”问题自查一览表),分栏按要求逐项填写。

  (二)各市局填写附件4、5,表头冠以局名(如: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吃“空饷”问题自查一览表),在“市本级”栏内填写市局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情况,在 “县(市、区)级机关小计”栏内填写各县(市、区分局)局及其直属机构的情况,每县填一栏(含各税务所)。“各县(市、区)所属乡镇小计”栏制表时取消。

  五、几点要求

  (一)对吃“空饷”问题的清查,涉及部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地做好本机关及所属财政供养事业范围的清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完全彻底,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要将省编办举报电话“12310”(西安以外地区加拨029)和举报信箱:sxxbbdc@shaanxi.gov.cnxian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省局监督举报电话:029-87636401

  附件:(略)

  1.各市(区)关于清理吃“空饷”问题的自查报告(提纲)(略)

  2.xxx厅(局、委、办)机关吃“空饷”问题自查一览表(略)

  3.xxx厅(局、委、办)所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情况一览表(略)

  4.xxx市(区)党政群机关吃“空饷”问题自查情况一览表(略)

  5.xxx市(区)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情况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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