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带税率普票是否可以直接申报免税
留言时间:2020-04-20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是一户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可以享受生活服务业免税,但是开具普票时未开具免税发票,申报一季度增值税的时候是否可以直接申报免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已经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需要将发票追回换开后才享受免税政策,可直接进行免税申报。公告下发之后,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时,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