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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员工主动离职,公司发放的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发放的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留言时间:2020-04-23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给予了一定的补偿金,咨询发放的这个补偿金需要扣个税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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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0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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