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10-23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请问,县级市的街道办事处所有的行政村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吗?我看税法只规定了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0-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区别于自然镇而按行政区划规定设置的镇的总称。根据《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国务院〔1984〕165号)精神,我省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镇,就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所指的建制镇。
根据《安徽省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其范围按现行行政区划确定。”
根据《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征收的具体范围由省税务局划定。”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就是镇政府座落的行政村,但对农民居住用房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