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合税一稽通〔2019〕101号
2019.6.24
安徽省百祥药业有限公司:
事由: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三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通知内容: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欠缴2016年度增值税27,391,659.81元、2017年度增值税7,582,625.87元、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53,549,216.73元,以上共欠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88,523,502.41元、限你单位于2019年7月8日前来我局缴清税款、并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员: 罗浩、武海涛
联系电话:0551-65690173、65690087
税务机关地址:合肥市蒙城北路111号合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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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来自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