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土地增值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留言时间:2019-07-2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请问预提的土地增值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02
答复内容
安徽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第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实际未发生的费用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