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附加扣除
留言时间:2019-12-12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电大学习的第二专业算是继续教育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