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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税务局: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税费问题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税费问题

留言时间:2019-09-29

纳税人所属地

大连

问题内容

亲爱的税务局 请问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涉及的税费都有哪些?交完企业所得税还要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30

答复内容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您在网站上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涉及哪些税种,需要看企业提供什么业务,由税务机关进行判定。

   综上所述,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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