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聘服务开票
留言时间:2021-04-28
纳税人所属地
大连
问题内容
咨询如下问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我司提供招聘服务,招聘到的员工和我司签订劳动合同,我司自行缴交五险一金和发放工资,我司仅支付人力资源公司服务费,请问此情况下,对方应开具何种税目的发票?是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费,还是经济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服务费?对方应该开具6%税率,还是按照对方公司针对委托招聘服务和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已经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开判断?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29
答复内容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建议答复如下: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六)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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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
综上所述,建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