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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税务局:企业取得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受理号:

1440000002022011815011733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企业取得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内容:

请问企业取得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依据文件是哪个?

咨询人:

程醒愚

咨询时间:

2022-01-18 15:0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1-18 17:47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商务辅助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因此,代扣代缴税款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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