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广东  >  中山市税务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复核人和收款人为空是否可以接收

中山市税务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复核人和收款人为空是否可以接收

1440000002021081915333235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复核人和收款人为空是否可以接收

内容:

我司收到供应商提供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开票人有填写名字,复核人和收款人均为空,请问这样的发票我司是否可以接收并认证抵扣?

咨询人:

袁涵慧

咨询时间:

2021-08-19 15:3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8-23 19:07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建议重新开具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