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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复核人和收款人为空是否可以接收
内容:
我司收到供应商提供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开票人有填写名字,复核人和收款人均为空,请问这样的发票我司是否可以接收并认证抵扣?
咨询人:
袁涵慧
咨询时间:
2021-08-19 15:3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8-23 19:07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建议重新开具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