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0000002021081915083156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涉税事项
内容: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涉税事项,要提供哪些资料,办理的步骤
咨询人:
何继荣
咨询时间:
2021-08-19 15:0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8-23 11:17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申请人凭以下资料到其单位所属的税务分局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涉税手续,再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一)必报资料: 1. 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2.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3. 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4. 变更时上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变更时上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和报告 5. 公司章程、股东(董事会)决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6. 确认股权原值的相关资料、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资料 7.《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 (二)条件报送: 1.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2.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4. 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5. 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权属证明 6.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办理地址(到单位所属的税务分局办理):祖庙税务分局,禅城区江湾一路弼唐东一街4号,83261200。石湾税务分局,禅城区佛山大道中26号,83983157。张槎税务所,禅城区建槎路11号,83827030。南庄税务所,南庄镇南庄大道西10号,83201200。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