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82408334319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内容:
本月尚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为职工社保需要怎么操作?直接在网上停保然后由单位增员这样可以吗?
咨询人:
李宇斌
咨询时间:
2021-08-24 08:3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8-24 17:16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请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停保手续。可手机登录粤税通小程序,通过“我的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社保停保”模块办理。 二、用人单位为已建立、确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增员(参保缴费)手续。用人单位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栏目,点击“社保增员登记”后,再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