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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湖南老家有两套房,准备在佛山南海,买佛山第一套房的话契税是多少点?1.5%还是3%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82323392296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湖南老家有两套房,在佛山南海再买房的话契税是多少

内容:

湖南老家有两套房,准备在佛山南海,买佛山第一套房的话契税是多少点?1.5%还是3%

咨询人:

陈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8-23 23:3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8-24 17:16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椐《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规定,我省契税税率为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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