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82515450101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代开发票问题
内容:
我是销售方个体工商户,现在需要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给购买方(企业公司),能否在税局代开发票或者线上操作,应如何操作?请具体指引,谢谢。
咨询人:
钟自能
咨询时间:
2021-08-25 15:4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8-26 11:26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以下路径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的网站--单位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审批通过后,请到税务机关自助开票机预缴税款(需要签订税费款三方协议)并自行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需要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请自行申请领取发票开具。申请票种路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的网站--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点击“办理”(请一并申请领用税务UKey)。审批票种后申请领用发票路径: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