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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渠道介绍(包括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更正申报操作)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渠道介绍(包括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更正申报操作)

发布时间:2020-04-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一)网上申报流程:

1.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桌面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申报缴税”菜单点击【按期应申报】,选择“企业所得税(年度)”税费申报事项,点击【填写申报表】。

3.系统弹出“请选择申报方式”窗口,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离线申报”(优先选择)或“在线申报”,点击【申报】进入申报引导界面。

4. 如选择“离线申报”方式,申报引导界面出现下载申报文件提示,打开申报文件(PDF格式),完整填报申报表数据,可在【附送资料报送】页面添加上传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相关的附送资料,点击首页【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检查申报数据无误后填写“数字签名”和“密码“”,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5.如选择“在线申报”方式,按照申报引导界面完整填写申报表,点击【附送资料】,可上传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相关的附送资料,检查申报数据后点击【申报】按钮,出现风险扫描提示服务窗口,按提示检查申报数据,完成申报。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1.“离线申报”环境:

(1)选择“居民企业(查账征收)年度申报(2017修订版)(离线)”,点击【申报】填写申报表。

(2)下载并打开申报表文件(PDF格式),点击左上角【税收政策风险提示】。

(3)系统带出正确的风险扫描结果。纳税人可对照扫描结果检查、纠正申报数据。

2.“在线申报”环境:

(1)选择“居民企业(查账征收)年度申报(2017修订版)”,点击【申报】填写申报表。

(2)完整填报申报表后,点击【申报】按钮后出现风险扫描提示服务窗口。

(3)点击【风险示服务】,带出正确的风险扫描结果,纳税人可对照扫描结果检查、纠正申报数据。

(三)更正申报

纳税人完成申报后,如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申报错误的,可选择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上门进行更正申报。

1.电子税务局网上更正申报(优先选择)

(1)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桌面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申报缴税”菜单点击【申报更正2.0】。

(3) 选择“申报表种类”、“申报日期起止”和“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出所选种类和日期内的可更正的数据,点击【更正申报】,重新填报或修改申报表。

2.办税服务厅上门更正申报

纳税人应携带所需更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原件)到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备注:如纳税人需要更正申报表曾到办税服务厅上门更正的,电子税务局不受理再次网上更正,只能选择上门方式办理更正申报。)

(四)享受集成电路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提交后续管理资料

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事项的企业,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后续管理要求”项目中列示的清单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操作如下: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优惠--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点击【办理】。

第二步:进入“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界面,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选择“税务事项”和“所属年度”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上传附件资料,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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