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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没办法选择小微企业?

关于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没办法选择小微企业?

留言时间:2020-04-20

咨询对象

广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我想问一下2019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下载那个PDF下来,一开始填就符合小微企业,但是保存了,再打开就变不符合,那是为什么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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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广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6

答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因此,如符合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则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不符合,则不可以。另外,有关操作或遇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出错等情况,建议您可拨打12366-1咨询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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