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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面临的3个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认定超过三个月非正常户纳税人公告(202004)

发布时间:2020-05-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下共1户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税务机关宣布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未缴销的发票,自认定非正常户之日起列作失控票处理;对其未履行完结的纳税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机关保留对其追缴、追诉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超三个月非正常户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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