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资格管理】我司目前是小规模纳税人,老板想用目前办公地址注册一家新公司,经营范围与目前公司经营范围有一定的重合。请问这种一址多照的模式下设立的新公司能否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正常经营会否因为一址多照的原因被纳入税务风险企业名单?
2019-08-02
问:我司目前是小规模纳税人,老板想用目前办公地址注册一家新公司,经营范围与目前公司经营范围有一定的重合。请问这种一址多照的模式下设立的新公司能否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正常经营会否因为一址多照的原因被纳入税务风险企业名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因此,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