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0090218294690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增值税
内容:
我司是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8-10月辅导期,期间要开专票,票数(5张)和票面金额(9999.99含税)不够,可以申请增加专票数量和增加票面金额的吗
咨询人:
刘小姐
咨询时间:
2020-09-02 18:2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9-03 16:00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请增加票量和发票限额,具体路径为:“广东省电子税务局”(www.etax-gd.gov.cn)的网站--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上传相关合同信息)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