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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受理号:

1440000002020090816582398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内容:

您好!我是广州市从化区一家高新技术制造业,根据我司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请问操作上我要按照怎么样的流程办理,比如:备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信息;享受即征即退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给税局,是否有具体的资料提供清单及填写表格,谢谢!

咨询人:

娟子

咨询时间:

2020-09-08 16:5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9-10 11:13

回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因此,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判定。另外,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进行办理。有关操作或遇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出错等情况,建议您可拨打12366-1咨询了解。此外,有关办理备案及退税的流程及资料,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优惠备案->税收减免备案->税收减免备案(增值税)”栏目查看“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的相关内容和“申报纳税->退(抵)税办理->入库减免退抵税”栏目查看相关内容。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或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一步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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