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091118410560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澳门居民在珠海购二手房纳税问题
内容:
澳门居民在购二手房纳税申报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和证明,谢谢解答!
咨询人:
苏全祥
咨询时间:
2020-09-11 18:3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9-15 15:16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一、自然人存量房买卖涉税业务资料清单:1.《房地产交易综合纳税申报表》(预约时网上填写,由税务机关打印,纳税人现场签名确认);2.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港澳台、外籍人士身份证明需预约时上传,包括通行证、台胞证、护照或使领馆出具的身份证明、身份变更情况证明资料(包括户籍变更证明、同一人身份公证、证件号码变更公证资料)等,如为直系亲属买卖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3.受让方婚姻状况证明原件(申请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税务机关通过第三方数据未能查询到或者查询结果与纳税人自行申报不符的提供,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家庭情况证明等);4.受让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的提供(包括首页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页),包括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家庭情况证明等),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家庭情况、身份变更情况等证明资料如为英文,要提供中文译本。二、您可通过“珠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房地产交易办税功能报送资料,税务局审核通过,即可预约办税厅办理业务。所需资料一般会在审核通过后以短信方式告知。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或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一步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