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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税务局:已经绑定好三方协议,但不能正常通过三方协议扣缴

受理号:

1440000002020092111591707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已经绑定好三方协议,但不能正常通过三方协议扣缴

内容:

已经绑定好三方协议,但不能正常通过三方协议扣缴。

咨询人:

孙健彬

咨询时间:

2020-09-21 11:5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9-22 09:37

回复内容:

广东省汕尾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一般情况,先查询纳税人三方协议信息。如当前没有三方协议信息,建议您重新签订/携带原签订的协议到主管税务机关录入; 2、如三方协议状态异常,建议您携带三方协议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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