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购买方税号
内容:
购买方是政府部门或者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在税号栏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吗?
咨询人:
陈彬彩
咨询时间:
2020-10-09 17:0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0-10 17:3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若您提的问题是关于发票开具方面内容,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第十五条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为企业的,应如实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单位全称。”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